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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策红利不讲时限,与讲毒性不讲剂量一样,都是耍流氓。我来给大家捋捋,不一定精准、但是基本属实的情况:
1.从1990年代末到2012年间的十几年,土地流转的限制是相对宽松的,地方能够靠土地财政有效内循环时,政府的一些大单位可通过单位集资的方式获得合法的商品房,彼时各地的XX(单位名)小区大多是这样来的。但是这个政策红利并非只有体制内的能享受,拿云南几个在此时间段内搬迁过行政中心的地级市来举例,往往在其新行政中心方圆十平方公里内有大量的民间自建房“小集群”,甚至于这种“小集群”被民间调侃为某某小街巷可更名为XX县街,因为这些小街巷通过交易获取土地并把房子盖起来的人,大多是本地1990年代起暴富起来的几个民营老板及其三亲四戚,而他们往往都来自同一个县。
2.从2012年以后,随着深化改革的纵深推进,对土地流转和建房的审核审批逐年收紧,上述第1点的模式渐渐难以运作,至2019年防范风险攻坚战打响限死地方土地财政的无需扩张后,这种模式基本寿终正寝。
3.拿低价房的另一个途径是期房,这个现象同样是在2012年以前比较普遍,我就有一个父亲是体制内、母亲是房地产业的朋友,他的玩法是其母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遇到资金困难时,就会放出一到三个左右、朋友圈与体制内有交集的人去说服体制内的人参与团购低价期房(比地产商公开售卖的期房价更低),为何他们热衷于找体制内的人参与团购期房呢?因为他们能公积金贷款且无法轻易提桶跑路。这种模式下不少体制内的人拿到了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房,但也有人不少因为楼盘烂尾而把多少年的积蓄亏光了。
4.有没有体制内的人通过地产商直接拿到低价商品房(包括别墅)?答案是有的,但能这样玩的基本都是权重的少数人,对反腐感兴趣的观友们可去各地纪检委和法院的网站逛逛,部分落马虎蝇的罪名之一就包括这种模式,证据充足的甚至能直接定性为贿赂。
5.小结1:所谓的低价商品房,并不是公务员的特权。它的内在逻辑是:地方土地财政推动房地产兴盛——金融机构更愿意放贷给还贷能力稳定的体制内人员——房价飙升初期体制内人员购到商品房的比例更大——房地产业进一步兴盛导致房价飙升、制造了大众对公务员买低价房的观感。而这种观感随着地方土地财政被限死会逐渐消失。
小结2:在3线以下城市,我所述情况应该是普遍现象。而在3线以上城市,因为有大量的非个人热钱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资本市场间流动,且这个热钱的来源与流通方式是很复杂的,我研究得也不算深,所以就不作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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