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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明确此类药品报销政策!涉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发布时间:2023-06-06 06:34:58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社  

锡盟明确此类药品报销政策!涉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为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

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锡盟明确“双通道”管理药品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报销政策

目前

锡盟“双通道”药品目录为

国家谈判药品纳入

内蒙古自治区“双通道”管理的386种药品

其中:

门诊特殊用药111种药品

其他谈判药品275种药品

锡盟参保职工

锡盟参保职工在盟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特殊用药,报销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即:起付标准300元,支付比例88%。门诊特殊用药支付费用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参保职工在盟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执行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购买非慢特病谈判药品时按职工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与盟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

锡盟参保居民

锡盟参保居民在盟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特殊用药,报销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即: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75%。门诊特殊用药支付费用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参保居民在盟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时执行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特别提醒 #

锡盟参保人员在盟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费用需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需提供就医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和说明,报销政策与盟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政策相同。

来源: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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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乌云嘎

校检:孟丽鹏

二审:刘江岩

三审:贺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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