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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佛山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全球快报
发布时间:2023-05-23 14:59:34   来源:本地宝  

最新消息2023年5月22日更新


(资料图)

2023年度佛山市居民医保再启参保申报

缴费标准

申报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9日。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20日。

申报地点

(一)禅城区

1、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2、禅城区农村户籍居民到所属村委会申报。

(二)南海区

1、南海区户籍人员到户籍地村居委进行申报。

2、异地务工子女和港澳台人员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三)顺德区

1、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报。

2、本区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村委会申报、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申报。

(四)高明区

高明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五)三水区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就近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专区申报。


最新消息2022年12月2日更新

2023年度居民医保新增参保申报延长至2022年12月20日,扣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佛山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佛医保〔2022〕8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应保尽保”要求,现将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申报期从11月16日延长至12月20日,受理对象为原超期未申报人员,原停保申请截止日期维持11月16日不变,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申报参保。

居民身份参加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将从2022年11月下旬起分批扣费,扣费截止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请参保人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目前,税务部门已开始扣缴工作。已登记缴费银行账户的家庭户参保人,请尽快存足金额以备税务部门扣缴。属于家庭户扣费的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查询缴费情况,亦在缴费期内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属于集体账户扣费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统一划扣集体扣费账户的资金,务必不要进行自助缴费。

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1、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我的社保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栏目,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需正确填写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缴费。

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热门服务栏目选择“医保”。

2、在个人参保缴费栏目选择“城乡居民医保清缴”。

3、在城乡居民社保服务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栏目,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需正确填写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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