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否则称为合数。
2、定理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2倍之间(即区间(a, 2a]中)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
3、存在任意长度的素数等差数列。
(资料图片)
4、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数字之和,其中每一个数字都最多只有9个质因数。
5、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的因子个数有上界。
6、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最多由5个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
7、后来,有人简称这结果为 (1 + 5)一个充分大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素数加上一个最多由2个质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
8、简称为 (1 + 2)性质(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9、(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10、(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11、(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是不减函数。
12、(5)若n为正整数,在n的2次方到(n+1)的2次方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13、(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14、(7)若质数p为不超过n(n大于等于4)的最大质数,则p>n/2。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