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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沈家门海事处通过浙江海事智控平台远程电子巡航时,发现“中兴油XX”“永丰达XX”等3艘油船长期锚泊于沈家门内港、马峙锚地西侧水域,后经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上述3艘油船属于长期不运营的老旧单壳船舶,均存在船员值班值守不到位、设施设备老旧、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差等隐患。
海事部门向船东详细讲解了老旧单壳油船的风险隐患以及拆解淘汰更新优惠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目前3艘油船已自愿前往长宏国际船厂上排拆解,最终彻底消除了相关风险隐患。这是舟山海事局深化供油船、小型油船集中治理的一幕。
为深入整治供油船、小型油船(500总吨以下)管理领域的“顽瘴痼疾”,舟山海事局自2023年2月21日起启动为期一年的集中治理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实施供油作业现场检查302艘次、小型油船船载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检查250艘次,开展供油船、小型油船安全检查36艘次,滞留7艘次,实施船舶配员和船员任解职检查384艘次,查处供油船、小型油船相关违法行为36起。
该局通过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梳理建立《供油作业单位、供油备案清单》《小型油船(管理)公司、小型油船清单》等5张管理清单,梳理供油作业限制条件、优化供油作业水域,进一步研判风险隐患。针对前期摸排出的超限制条件供油、供油船无序锚泊及习惯性穿越锚地等10项风险,该局提出27项针对性管控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供油企业与航运公司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该局主动牵头港航、海警等涉海部门,常态化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加大周末、夜间错时执法频次和力度,严格船载危货申报与供油作业报告。持续强化供油船、小型油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全链条管控,保障辖区水上安全与防污染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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