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有效减少移动源排放污染,结合沈阳市2022年2月1日实施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低排放区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属地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在沈辽路四环路口设卡对过往柴油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台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按照《通告》第二款第3条规定,该车不遵守沈阳市《通告》违反了《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开区交警大队要求车辆立即驶离低排放区并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200元、不扣分。这是本年度全市第一起对违规驶入机动车污染防治区域(低排放区)的处罚。
随着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为更好巩固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深入打好沈阳市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排放污染治理攻坚战,沈阳市开展了一系列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提早谋划工作部署。沈阳年初制定了沈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推进“公转铁”、柴油货车清洁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五大行动,坚持“车、油、路、企”统筹,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月,配套起草制定2023年度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本年度任务目标。
二是持续加强机动车低排放区执法检查。今年1月起,为加强春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沈阳市组织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两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低排放区专项执法检查,出动公安交警96人次,市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队员53人次,现场检查柴油货车130辆。
三是在创新移动源监管新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沈阳市实施移动源与固定源一体化监管新机制,将移动源监管同固定源同步纳入排污单位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和环境执法等全过程闭环管理,现已在2个大气一级评价项目的环评和审批中落实了移动源总量核算、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审批意见,完善了4个一般项目的审批意见,此项创新在国内尚属首例;制定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移动源联防联控措施,引领沈阳周边城市开展移动源低排放区优化、尾气超标车辆信息倒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等工作,争取在全省范围内做示范,开创移动源监管联防联控新局面。
四是深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与人员培训。沈阳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目前已审核通过7657台;完成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管理办法的起草,在全省率先示范;今年2月在全市范围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会议,并制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其中机械监督抽测比例要达到20%以上,已列入责任部门振兴新突破赛道专项工作,目前现场检查43台。
五是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沈阳取消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营运资质工作,年度淘汰目标1500台,目前已淘汰80台。
下一步,沈阳市将继续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和监管,持续开展机动车低排放区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推进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作,强化重点用车大户用车监管推进清洁化替代,提升沈阳市交通运输结构清洁化水平,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助力改善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文 王巍)
关键词: